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以及工程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放假三天,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公休日;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4月6日(星期一)为4月5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休。
二、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一楼阅览室,开放时间为8:00至20:00。
三、放假期间餐厅照常供应三餐。
四、请各部门负责人在4月2日前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负责做好院、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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