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大高职委【2016】11号
沪高技委【2016】11号
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5周年,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学院、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师生和党务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围绕实施“十三五”规划,在全面推进学院、校各项工作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宣传学院、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典型,经院、校党委研究决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并向工程大党委推荐“两优一先”评选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隶属学院、校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校的;在党内担任一定职务,或专职从事党的工作的党员干部。党内职务一般包含: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各级纪检书记、副书记、委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二)评选与推荐名额
1、学院、校“两优一先”表彰名额。今年,学院、校党委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
2、工程大“两优一先”表彰名额。在推选的学院、校表彰名额中,向工程大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弘扬正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院、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党员群众普遍认可。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进行宣传动员,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学院、校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象,并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2.组织评审。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召开“两优一先”评审会议,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定。
3.党委审批。学院、校党委对拟表彰名单进行研究,党委研究决定后确定学院、校表彰名单和向工程大党委推荐名单,并在学院、校范围内公示。
4.宣传与表彰。学院、校党委将广泛宣传“两优一先”表彰对象的优秀事迹,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党员中营造向典型看齐、学习先进的浓郁氛围。学院、校党委将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一个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2.面向基层,倾斜一线。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个人,应向工作一线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处级党员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推荐的先进集体,可以是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3.把握节奏,及时上报。各党支部于4月22日12:00前将《推荐审批表》及事迹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徐萍 陆振波 电话:65421787
地址: 综合楼907
附件:
1. 党组织推荐情况汇总表
2. 学院、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 学院、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 学院、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