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校党委开展党纪学习集中教育的要求,按照继续教育部党支部制定的党纪学习教育计划,2024年6月21日上午,继续教育部党支部在职教楼306教室开展第二次党纪专题学习,由学院校副院校长肖谦上党纪学习专题党课《党章中的党纪》。继教党支部书记王海鹰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学院校副院校长肖谦在学习党纪的基础上结合《党章》中关于党纪的相关要求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党章中的党纪》。她在党课中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是党的纪律的“母体”。党章在第七章专章讲“党的纪律”,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在《条例》中都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在《党章》“总纲”部分就体现政治纪律的总要求。“党员”一章体现对党员政治能力的要求。在《党章》第一章“党员”中,要求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相关内容在《条例》中第五十三到五十六条都有相应的处分规定。“党的干部”一章体现对干部政绩观的要求。对于党的干部,除要履行党员义务之外,还要有高于党员的政治要求。在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中,要求干部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党支部书记王海鹰针对党纪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进行学习体会交流。他表示:在新修订的《条例》全文中有14处对党员领导干部在遵规守纪方面提出了比普通党员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掌控和行使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必须对党和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党支部纪检委员何俊逐条领学《条例》第一编共48条,并对照老《条例》进行解读。
通过本次的党纪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对《党章》《条例》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按照党支部制定的党纪学习计划,继续深入学习《条例》,撰写《条例》学习体会,参加《条例》在线自测,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继续教育部党支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