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的公告

发布者:张影洁发布时间:2026-08-28浏览次数:10



各位家长、师生: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现将“八严禁”具体内容及学校监督管理渠道予以公告,畅通家校监督反馈机制,保障教育公平公正,促进家校协同育人,共同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二、严禁违背“凡进必审”原则,未经审核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三、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违规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外推荐教辅材料。

   四、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含通过统一批阅、统一讲评等方式)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学校监督管理电话:021-65421020(工作日:8:00-16:30)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务科    

2026年8月28日